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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学习贯彻《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

2020年4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了学校教师、政府机关及学生父母(监护人)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应履行的相应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安全教育和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提高学院安全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更好地保障学院安全稳定发展和师生生命健康安全。6月16日下午,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在学术报告厅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学习贯彻《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学院党政领导、全体教职工参加学习,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吴文咸主持大会。


会上,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申永生领学了《条例》全文,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重点条款进行逐条解读,内容涉及校园安全管理、校园周边安全管理、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与培训、教育惩戒与违法处理、突发事件与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等,让与会人员更深入理解、全面掌握条例内涵。

何小雄院长在布置学习贯彻工作时指出,《条例》是广东省第一部有关学校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对推进全省学校安全工作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对于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学院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工作指引,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并提出四点贯彻意见:一是要精心组织师生学习贯彻《条例》,引导全校师生学《条例》、知《条例》、懂《条例》、用《条例》,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能力。二是要完善学院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台账和责任清单,依据《条例》去修订和完善学院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推进校园安全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三是要加强与属地沟通联系,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建立起校园周边安全联席工作会议体制机制;加强校内协同,有效发挥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研判机制作用,联合解决学院及周边的重点难点问题。四是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持续狠抓安全教育、预案完善、应急演练,狠抓能力建设,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将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压紧压实,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安全。《条例》今年9月1日起实施,学院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站、公众号、显示屏、广播等宣传阵地,进行一次专题宣传,宣传《条例》,营造浓厚的校园宣传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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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公布!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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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 陈建浩  陈咏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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